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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雒冠華 提問時間: 2013-05-21 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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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因爲拆遷房屋導致將人頭部砸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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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承租了某個單位的房屋。這個單位現在把房屋的出租地賣給了另外的產權單位。這個單位要強拆房屋改建別的。在和我們出租戶協商未達成時突然將房屋推到,導致屋內一人頭部受傷。請問我該怎樣保護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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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2013-05-22 13:16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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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您好:
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拆除房屋應與承租人達成協議。因對方強制拆遷造成人身傷害的,應付賠償責任。您可到法院起訴解決。具體事宜可來所面談,我所地址是天津市南開區南門外大街律師大廈6層,電話:27307018.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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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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