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贈與合同糾紛案法院審理期間,被告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我可以向法院起訴被告房屋過戶無效嗎?如果我向法院申請中止審理贈與糾紛案,以行政訴訟的方式起訴房管局和被告請求法院審理過戶無效,撤銷房產證,可以嗎?房屋在訴訟期間被過戶,法律有哪些規定該行爲無效
尊敬的網友:
您好!
如果您沒有采取訴前保全,那麼房管局很難承擔責任。同時,如果被告是通過買賣關係進行的過戶,買方是善意第三人,那麼該房產證也很難被撤銷。撤銷權的法律依據是我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董洋律師
2013年3月21日
【民生詞典】贈與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