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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娜 提問時間: 2013-03-20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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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離婚案 男方爲逃避撫養費 故意辭去正式工作 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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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被告人(男方)本來有正式工作,公司是他父親朋友開的,月工資2000-3000元 還有其他提成 但在開庭前兩天 男方說已被公司辭退 沒有給付 撫養費能力 這該怎麼辦 ?還有請問 男方有外遇 女方現在沒有有效證據 只是在夫妻飛信的聊天過程中 男方承認過有外遇 現在 在法庭上 都否認 飛信算證據嗎 女方能要求索賠嗎 我應該要求索賠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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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2013-03-21 12:16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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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
您好。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給付撫養費屬法定義務,不受給付能力的影響。男方應履行撫養義務。飛信屬證據一種,但不能單獨作爲定案依據。如果確實證明男方有過錯,則可以要求賠償。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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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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