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母親在12年底去世,她生前所住的房子是一套1居室公產房。母親子女較多,有兩位子女已死,請問死去這兩位的子女對於這套共產房是否有繼承權?母親是在03年初住上這套公產房的,在此之前住的一直是平房,私產。拆遷後,老人住上的這套公產房,幾個兒子每人得到一間平房的拆遷費,幾個女兒並沒有拿到任何房產費用。現在,老人去世,這間公產房怎麼分配?
注:幾個兒子拿到拆遷費的時候,老人說過,這間公產房以後是要給幾個女兒的,但是老人沒有遺囑,只是口頭說過。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對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公產房不產生繼承,只有承租權,在所有繼承人中商定由一人承租並支付其他繼承人相應的財產價值即可。至於先於母親去世的繼承人的子女有代爲繼承其父或母的權利。如有需要敬請撥打13034389836進行電話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市益清律師事務所 程芳律師
201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