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做物流的,在江蘇姜堰,5.13我到網上找了一個車,車主真實多查過沒問題,車主說他是去河北景縣裝貨,正好裝我的貨過去,我看行,大家就把金額談好了,(9T貨,說好了3500,我先給2500,貨到了再打1000給車主),他來把我貨拉走,到第二天,我打電話給他他說在無錫,我問他不是你直接去的嗎,他說我貨沒問題,叫我打另一個號碼,我打過去原來是無錫跑蘅水專線的,那邊還說要給他3500,(我跟他說我已經給過2500,我再給你1000就行了,他說那駕駛員送過來時就說錢全是到付的,他們還給那駕駛員900,一定要我再打3500給他。)我就沒跟他說什麼,就說我去報警,我去警察局那邊警察說這是經濟糾紛,叫我去法院,我去法院,人家法院說是叫我去警察那邊,我找來找去也沒用,我不知道這種情況是經濟糾紛嗎,還是金額少他們不想理?(現在拉我貨的的錢打給他了,他給我打了一個收條,傳真給了我),幫我看看我應該怎麼辦?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