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十幾年的拖欠款,但一直有電話聯繫,只是推說讓等等。應該怎麼辦呢?法治社會允許以強凌弱,欺負老人,居心不良的拖賴老人帳嗎?一旦老人不在,這個帳就是死帳了。
頭幾年知道政府有在規定的日子現場辦公的做法。不知現在有嗎?我想在辦公現場法治社會的政府是如何答覆的。我所面臨的問題在社會上絕對絕對不是唯一,與我同性質的人們也需要答案。
尊敬的網民,您好:
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拖欠債務。因爲你的提問沒有交代是何種債務,建議您完善問題或者來所面談。我所地址:天津市南開區南門外大街律師大廈6層。電話:27307018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