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用鐵棍打傷頭部 當時他跑了 我已經報警 鑑定爲 輕傷 派所已經立 刑事案 我也認人了 (照片 10個照片選) 請問 下面我該 怎麼辦
等着派所抓人嗎? 然後呢 起訴 ? 請問律師 我該做什麼呢 已經2個月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這種情況請您耐心等待,公安機關在立案後會進行偵查、報請檢察院逮捕等一系列程序,檢察院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涉及賠償問題,您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後第一審判決宣告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王玥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