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人: 黃先生 提問時間: 2013-05-03 12:46 |
|
|
標題:關於中北鎮華亭麗園(霞飛路63里弄)小區四區屋面漏水問題 |
|
|
|
內容:
我是本小區的業主,去年4月買的房,那時候房子已經竣工,只是室外未施工。去年夏天下過雨後就去看過房子,發現房子頂板存在很多漏點。然後跑到其他樓棟發現漏水的現象特別多,幾乎家家都漏水。今年通知4月26號收房,驗房過程中發現屋面有明顯的水漬未處理或只是用膩子遮蓋了一下,爬到屋面上看也沒有處理的痕跡。現在和業主溝通業主說修過了,明顯是在欺騙。說可以去法院告他們,態度極其蠻橫。現在是有些不知情的業主收了房,等裝修完成後把裝修泡了以後投訴會更多。請相關領導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爲我們主持公道。
[附件1]
|
|
|
|
|
|
|
|
|
回覆部門:房地產 回覆時間:2013-05-08 14:35 是否超時:否 |
|
|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在目前的情況下,建議您最好不要先辦理交房和入住手續,先期進行拍照錄像,保留相關證據,聯繫其他住戶積極同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溝通,要求其積極進行修繕及有效的驗收,並可以主張相關的賠償費用。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以及購房合同中的規定,房地產開發商有義務對房屋的質量予以保證。就目前的水漬來看,其並未盡到責任。如果無法進行有效的溝通,歡迎您來律師事務所進行更爲細緻的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張慧敏律師
2013年5月8日
|
|
|
|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