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蘇安琪網民:
您好,針對你的問題答覆如下:
針對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事責任是最爲嚴重的法律責任,認定構成犯罪必須滿足《刑法》規定的要件。
您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尚無法判斷此人是否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因此無法認定其構成合同詐騙罪。但是,供貨商如果有相關證據證明此人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另外,如供貨商已與此人簽訂了採購合同,供貨商可以依據採購合同中的相關條款要求此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法中未約定違約責任的,供貨商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要求此人承擔違約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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