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商品房,於2012年11月入住,開發商交房時,沒送天然氣,解釋說要小區入住率達到70%以上,燃氣公司才能送氣。可後來打聽,燃氣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找開發商,他們不理睬,請問我們現在怎麼辦?謝謝
尊敬的陳麗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您應與開發商之間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交房入住後並未開通燃氣。
根據我們瞭解,在《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及《天津市城鎮燃氣供氣服務管理標準》等相關燃氣管理規定中,並無規定入住率是開通燃氣的要求。
據燃氣公司介紹,只要開發商履行燃氣開通相關手續並交齊相關費用,物業管理公司能保證住戶管線的安全性,燃氣供用氣雙方簽訂供用氣合同後,燃氣集團便可以給小區通燃氣。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柏高原律師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