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楊榮榮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照您所述的情況,您購買的是小產權房,根據目前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小產權房是不允許非本集體以外的人員買賣的。
如果您有購買小產權房的合法資格,那麼您與開發商之間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力的,您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違約金的標準參照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或者已付房款銀行貸款利息進行確定。另外您向開發商交的是定金,您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但是定金罰則和違約金不能同時主張,您能選擇其一。
如果您不具備購買小產權房的合法資格,那麼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您只能要求開發商返還已支付的定金。如果開發商存在過錯,您可以主張要求開發商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您因此受到的損失。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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