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親去年4月份在醫院治療眼睛。後來醫生用一種激素藥。一療程是14針。在治療過程中引起父親血壓升高。父親給醫生提出身體不適。但醫生堅持用完一療程。在12針時導致父親血壓升高至220。引起腦梗導致偏癱。請問下這屬於醫療事故嗎?
尊敬的楊毅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醫療事故的認定,需相關部門認定醫療過失和人身損害存在因果聯繫,但是需您提供與診療相關的材料,其認定程序比較複雜。
建議您可諮詢相關醫學專家,預估您父親的腦梗是否由醫生的醫療過失導致,其後,可通過民事訴訟主張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李向陽律師
201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