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師您好:
我在武清縣下武旗鄉田莘莊大隊務農,有關於房產繼承的事諮詢如下:
我姨家是孤老戶,十幾年前姨夫姨母生病,在村裏無人照顧,
我負責照顧2位老人。並和村裏大隊簽訂了證明,我們送終後房子歸我們, 當時蓋上大隊的公章。
寫的是我們負責他們的生老病死,房產歸我們所有。全村人也做證明。
後來姨夫先去世了,姨癱瘓在牀,我家人伺候了幾年。姨也過世了。這種情況村裏大隊書記和全體村民都承認並證明此事。
此處房產是姨夫姨媽自己掏錢蓋起來的,別人誰也沒承擔蓋房費用,在二老生病期間,親友也沒人照顧。
現在情況是:姨夫家有個弟弟,現在找我們要房產,說他們是同姓親友,我們無權繼承房產,請問這種情況我們能繼承房產嗎?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處理?
姨夫弟弟在二老生病期間從未管過,也沒關心過病情等等。 謝謝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法律規定,公民可以與撫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撫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如果雙方簽訂的遺贈扶養意思表示一致且形式合法,您又盡了撫養義務的情況下,應享有對房產的受遺贈權。
天津市本誠律師事務所李向陽律師
201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