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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萬榮 提問時間: 2013-03-29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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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我買的弘澤天澤房是否是大產權,爲什麼沒有房產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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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是在2009年11月17日與弘澤天澤簽訂的買房合同,合同寫明2011年10月31日前交付,但是至今沒有交房,房產證也是拖到現在,沒有準確時間辦理。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年03月12日至2077年03月11日止,這些是否已經造成了買房者的權益,我應該怎麼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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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房地產 回覆時間:2013-03-29 15:37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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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
您好。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可以依據購房協議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你可催告對方履行交房義務,若對方在3個月內仍不履行,你可在1年內主張解除購房合同。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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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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