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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海燕 提問時間: 2013-03-28 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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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給兒子索要治病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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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和前夫於2002年離婚,當時孩子出生才五個月,而且孩子身體不好,患有先心病,離婚至今一直由我撫養,而且他不支付撫養費。今年孩子該上中學了,而且由於先天身體素質差,免疫力低下,出現了一些病發症,現在急於用錢給孩子治病,還要支付學費,我自己實在無能力了,想和他打官司要錢,但是連律師也請不起呀,所以想請求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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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2013-03-29 15:59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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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
您好。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不因婚姻關係的終止而終止。你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撫養義務,支付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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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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