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平房拆遷給的房子 如果記在我的名下 (本人名下沒房)再買房的話 算一套還是二套 還有限購嗎 是否是按首套購房標準
還有 結婚前這房子是我的 非貸款 (全款) 婚後 賣的話 不買房 離婚 不分割這部分吧 包括增值部分吧 ?
如果用這筆錢又買房了 離婚的話 是否分割這套房子
如果 用這筆錢 用父母的名字買的話 離婚分割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你好,就您諮詢的問題,作如下答覆:
拆遷已得房產,另行購買房產的話算第二套。若在結婚登記前取得拆遷安置房,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離婚不分割該房產,但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在婚姻存續期間出售該房產後另行購買房產,新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要分割。
用這筆錢以父母名字買房的話,構成贈予,離婚時不再分割。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張雄律師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