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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蔡萬昌   提問時間: 2013-01-04 19:51
 標題:這事工商怎麼處理
內容:

    我買的傢俱當時介紹是實木的,可仔細看是細木工板的怎麼辦

回覆部門:損害賠償   回覆時間:2013-01-06 16:34   是否超時:否

尊敬的蔡萬昌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無論您通過上述何種途徑解決爭議,您均需要證明賣家向您進行了虛假的介紹,比如下列證據:賣家介紹傢俱爲實木的現場錄音,證明賣家虛假陳述的第三人的證人證言,載明傢俱爲實木的合同、發票等。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您如果向工商部門申訴,應由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您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訴,並提供相關證據。對於符合規定的申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5日內予以受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進行調解;如果經營者確係違法,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劉蕊律師

                                           2013年1月6日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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