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人: 趙立國 提問時間: 2012-11-28 11:36 |
|
|
標題:沒有合同只有協議的房子能入住嗎? |
|
|
|
內容:
只與房產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全款都給了它。也沒見它的開工及完工許可證,它要求我們先入住,在程序上合法嗎?
|
|
|
|
|
|
|
|
|
回覆部門:房地產 回覆時間:2012-11-30 14:14 是否超時:否 |
|
|
尊敬的趙立國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建築法》也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交付必須是經驗收合格,直觀的反映在應具備《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開發商開發的房屋,不符合此條件,不得交付。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
|
|
|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