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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裕章庭審多次慟哭拭淚
堅稱拔管是讓妻不再受苦
昨日下午2時,離開庭還有半個小時,文裕章來到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文裕章穿黑色外套加深色襯衣,一直低着頭,神情落寞。文裕章看見有媒體在等候,馬上以手遮臉,快步走進了法院。
庭審過程中,文裕章斷斷續續地回憶起當日事發的經過,說着說着就淚流滿臉,聲音哽咽。法官和檢察官都多次出言要求文裕章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緒。在庭審辯論階段,文裕章更是幾度中斷陳述。
文裕章說:“我對我老婆的感情,不是像你們說的那樣(不忠),我是深愛着她。那段時間我工作很忙,我還答應了她忙完這段時間後一起出去旅行。”他描述說,當天他們一起帶小孩到海邊玩,大家玩得很開心也很累,晚上胡菁在家中突然暈倒後,他馬上送她去醫院,並且給醫生下跪,請求醫生盡全力救治。“那幾天我除了回家洗澡的時間,就一直待在重症監護室外。探病時間就進去給我太太按摩手腳,跟她說一些刺激的話,希望她能醒來。我說,‘孩子等你回家煮飯啦’、‘你還答應我一起去旅行的’。”
伴着不時地抽泣、擦眼淚,文裕章表示認罪,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對一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的民事賠償願意全額賠償。他還爲自己提出三點辯護意見。一是妻子昏迷搶救期間,他雖然和女性同事長時間通話但這並不能證明自己對妻子不忠,夫妻感情很好。二是當獲知醫生要對妻子行“割喉”手術,自己情緒失控,想讓妻子保持完整身體,有尊嚴地離去。三是妻子已經命懸一線,連植物人的標準也達不到,到這一步,怎麼還忍心去害她?
在最後陳述階段,文裕章流着眼淚說,自己確實做錯了,對不起胡菁,對不起岳母,也對不起一雙子女,希望岳母能夠原諒自己。現在自己沒有工作,主要就是在家照顧子女。現在孩子在他的照顧下學習成績好了,笑容也多了。他希望法官給他機會,讓他能留在子女身邊繼續照料,彌補過錯。
省檢闡述抗訴理由:
不屬“情節較輕”緩刑社會效果不佳
昨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何雄偉出庭支持抗訴,並當庭宣讀抗訴書,抗訴理由主要有三點:一是一審判決認定本案屬於故意殺人罪中的“情節較輕”有誤。文裕章的辯護人在庭審中稱,事發時被害人處於腦死亡狀態,因此被害人的死亡與被告人拔管之間沒有直接關聯。但檢察機關認爲,“腦死亡”狀態只是醫學理論概念,沒有被刑事立法和司法所認可,在法律上被害人在醫院救治期間是具有生命體徵的自然人,文裕章在妻子病重垂危之時,用自己的雙手將其生命終結,社會影響惡劣,不屬於“情節較輕”。二是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眼見愛妻救助無望,不能自控進而衝動拔管的主觀動機有誤。文裕章明知行爲必然導致妻子死亡仍強行拔管,主觀惡意明顯,犯罪目的明確,屬於直接故意。三是雖然被告人有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等情節,但因其犯罪受損的社會關係仍未修復,適用緩刑社會效果不佳。
花絮
照顧岳母終老成空話
一審開庭時,文裕章對自己的作爲曾深深懺悔,還在庭上給岳母鞠躬,表示會贍養岳母百年歸老,就像胡菁還在世一樣孝順。但昨日開庭時,法官問文裕章過年時有沒有給岳母致電問候,文裕章搖頭表示沒有。
昨天下午2時15分,胡菁的母親肖桂蓮在大女兒的陪同下來到深圳中級法院。一年多不見,肖桂蓮明顯消瘦了,頭髮也白了許多。
肖桂蓮告訴記者,2010年12月,文裕章被“判三緩三”後被哥哥從看守所接出,但他們一直住在外面並未回家。10多天後文裕章突然上門,進門後二話不說便向丈母孃下跪,痛哭流涕祈求原諒。肖桂蓮剛剛有些心軟,沒想到文裕章隨後就跟她商量將胡菁的遺體火化。“案子還沒有了結,很多細節還沒有弄清,怎麼能馬上火化?”肖桂蓮說,那次的談話不愉快地結束了,沒過多久文裕章一家人便強行進入別墅將肖桂蓮趕出了家門。在外面賓館住了幾天之後,想着在深圳沒有其他親友,去年1月,肖桂蓮便回了武漢老家,沒想到這一走,便和文裕章徹底失去了聯繫。
“文裕章在一審開庭時口口聲聲說會贍養我百年歸老,就像胡菁還在世一樣孝順我,全是騙人的!”肖桂蓮說,1年多來,文裕章從未給她打過一個電話,哪怕過年過節時也音信全無,她給文家打過多個電話,而文家的電話也早已停機。“去年7月小孩過生日,我想着很久沒見孩子了,想和孩子說說話,好不容易打通了文裕章母親的手機,卻以‘孩子不在旁邊’拒絕了。”
更讓肖桂蓮氣憤的是,去年7月她曾接到深圳殯儀館打來的電話,其中稱文家要私自將胡菁遺體火化,肖桂蓮當即拒絕了火化要求。
提起女兒胡菁,肖桂蓮紅了眼睛,有些激動。“很想女兒,也想兩個小孩。在武漢老家,每每看到和胡菁年紀差不多大的女子都會想,如果女兒還在世就好了。看到和孫子孫女差不多大的孩子都忍不住想過去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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