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寶兒公主”的“台州一姐”陳明月,年初二酒後開車肇事後逃離現場,最終導致受傷的出租車司機死亡。公安部門初步檢測發現,陳明月當時系醉酒駕駛。
昨日,台州市公安局發佈消息,認定陳明月系交通肇事後逃逸。
這一結論,意味着陳明月觸碰了多根“高壓線”:醉駕,逃逸,致死。昨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陳明月。
公安部門認定陳明月系肇事逃逸
1月30日,台州市公安局就陳明月一案再次公開認定結果:陳明月在事故發生後乘坐出租車離開現場,直到事發日凌晨2時52分,警方纔從台州新港大酒店找到醉醺醺的陳明月。
警方認爲,陳明月的行爲是交通肇事後逃逸。
記者昨日從公安部門瞭解到,最終認定陳明月的逃逸行爲,主要是因爲陳明月沒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的法定義務。
民警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而這些法定義務,陳明月顯然沒有做到。
椒江區檢察院昨批捕“台州一姐”
陳明月一案見報後,各種猜測和傳言充斥論壇和微博。不少網友描繪得有鼻子有眼,稱陳明月背後,有實力的“大人物”已經介入此事。
相關消息一出,此微博短時間裏被轉載數萬次。
記者昨日向當地政府部門求證後得知,陳明月的父母是台州三門縣小雄鎮的普通農民,並無特殊家庭背景。
昨日,警方發佈陳明月“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結果後,有相關人員表示:“公佈了陳明月醉駕和逃逸的鑑定結果,也就是杜絕了包庇的可能。”
同時,椒江警方也表示:“我們已經將陳明月提請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1月30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已經批准逮捕陳明月了。”
律師:陳明月難被“輕判”
“陳明月罪名不少:醉駕,逃逸,致死。”浙江時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飛認爲,這些都是交通事故中最嚴重的違法行爲:“同時存在這些違法行爲,連輕判的可能都沒了。”
王律師說,據刑法規定,陳明月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假如她當時沒有逃逸,而是選擇第一時間報警,救治傷員,即使傷員死亡,只需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法官在量刑時,一般會根據情節酌情考慮。“陳明月如果能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並取得家屬諒解,那法官是可以考慮減輕處罰的。但是陳明月偏偏有一項‘醉酒駕駛’的量刑情節在,要想減輕處罰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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