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畢業的師範畢業生,在這之前的師範畢業生都是縣裏分配的。2000年8月份,把派遣證交到縣教育局後,分配的事就沒了音信。2001年初,縣教育局給縣內所有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開會,說是從2000年起,國家實行雙向選擇,不再包分配。但是,他們卻把縣屬職教中心的畢業生分配了(97年考學時,我們縣師範類考生錄取分數線最高,次之高中,下面纔是各種中專,而職教中心則沒有分數線,只要報就可以錄取,有的連初二都沒上完),局裏的老師給出的理由是:這些職中生在入學前每人向縣裏交了一萬二千元錢,縣裏和他們簽定了包分配合同。
我想諮詢一下:縣教育局做爲教育機構,在沒有進行任何崗前選拔的情況下,選擇至少入學成績比我們差的職中畢業生有沒有錯。
希望您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該問題,以便解決。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