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在眼科醫院做手術之後失明(醫院修改病歷,未告知手術後果,已經司法鑑定確認,傷殘8級,法醫鑑定)術後由於失明,無法繼續擔任燃氣行業高管一職,術後離職,至今無職業。在手術後到定殘之日有46個月,但在這期間因爲離職,所以沒有單位的誤工證明(手術期間有誤工證明),而且這46個月也沒有醫院的休養證明,不知道這46個月可否申請誤工賠償,如果不算誤工的話,這46個月的損失應該以什麼項目提出賠償?補充:我以前爲合資燃氣公司高管,有燃氣高級工程師證,MBA,由於失明,被迫離職,而且其他公司根本也是連入職體檢都通不過,但被告說我又不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手腳不還能動麼,可是幹什麼不需要眼睛啊?在定殘之日前一天爲止,這段失業期間可以按誤工處理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確屬醫療事故可以按照醫療事故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可以參照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