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師,我剛離婚,離婚時孩子才幾個月大,不過姓名隨父親姓,已經上了戶口,我前夫也出撫養費。考慮到以後孩子上幼兒園和上學,想改孩子姓隨我的姓。不知道是否需要我前夫的同意
回覆:對於此種情況,變更孩子的姓氏需要經對方同意並出具書面同意的意見之後,方可到孩子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姓名變更。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子女姓氏一旦確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改變。即使父母雙方離婚後,子女同一方共同生活,同子女生活的一方也不得單方改變子女的姓氏。離婚後,一方再婚而未徵得生父或生母同意,擅自將子女改爲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子女撫養糾紛訴至法院的,法院可以責令恢復子女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