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實施一週以來,各地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間,全國道路交通情況平穩,未接到發生嚴重擁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酒後駕駛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雙下降。
與此同時,因醉駕被訴甚至被宣判的案例在這一週內開始不斷出現,有法律界人士認爲,大量醉駕案件將進入司法程序。
各地“醉駕第一人”紛紛入罪
5月5日下午,河南省舞鋼市人民法院公開作出判決,醉駕者侯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宣判後,侯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這起案件成爲“醉駕入刑”實施以來,河南省乃至全國首例涉及醉駕的宣判案例。
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2011年5月1日20時40分,侯某被執勤民警檢查發現酒後駕駛。經抽血鑑定,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達到每百毫升223.7毫克。
就在同日,“醉駕入刑”以來,北京市受到刑事處罰的“第一人”李俊傑,在看守所裏簽收了公安行政處罰書——他因醉駕行爲被依法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據介紹,在接受行政處罰後,李俊傑將面臨拘役1個月至6個月的刑事處罰。
5月1日零時44分,內蒙古司機李俊傑在北京市東城區被交通民警查獲。經鑑定,李俊傑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159.6毫克。
而重慶市首例醉駕涉案者廖星華也在5月5日被檢察機關正式提起公訴。
2011年5月1日零時04分,廖星華酒後駕車被交巡民警查獲。民警隨即通知醫生前來抽取廖星華靜脈血查驗,經鑑定,廖星華駕駛車輛時,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爲每百毫升129.9毫克。公安機關於當日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廖星華刑事拘留,5月3日對其取保候審。5月4日,公安機關以廖星華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在確保案件質量的情況下,5月5日,公訴機關用一天時間就審查完畢,迅速將該案提起公訴。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自5月1日起施行醉駕入罪之後,各地“以酒試刑”的醉駕“第一人”紛紛出爐,對於酒後駕車這一危險係數極高的行爲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應該說態度決定一切,我注意到各地警方都對醉駕者採取了一些刑事拘留措施,有的是進入了審判階段,這樣的執法態勢很好。目前的這種多元、嚴格依法辦案的態勢應該保持,這樣才能震懾不法分子,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酒駕行爲,才能從根本上保護公衆的人身財產安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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