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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潘彥蓁
提問時間:
2011-05-05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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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關房地產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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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你好,我在年前買了一套二手房子,現在房產證已過到我的名下,可是我不知前房主還有欠一些開發商的房錢未還清,現在開發商找不到人,就把的我房子的水給停了,我想諮詢一下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應該採取什麼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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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房地產
回覆時間:
2011-05-05 23:58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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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潘彥蓁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物權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房屋的權屬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爲準。您購買的房屋已經登記在您的名下,該房屋的產權則歸您所有。至於被停水,您可以與停水的部門交涉,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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