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論壇 | 財經 | 體育 | 時尚 | 地產 | I T | 健康 | 游戲 | 濱海 | 保稅 | 旅游 | 電視 | 視頻 | 家電 | 未成年人| 趕集 婚嫁
民生 | 18街 | 理財 | 泰達 | 文娛 | 汽車 | 數碼 | 教育 | 親子 | 紅橋 | 高新 | 分類 | 電臺 | 企業 | 招聘 | 發布系統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兄妹七年房產之爭 房管局敗訴產權證無效
·男子游泳被嘲“娘娘腔”生恨 盜竊游泳館十幾年
·收廢品男子拐走13歲女童生子 女孩稱父母管太嚴
·母親認爲長子夫婦不孝 怒賣房產與他人
·男子險入網戀難自拔 多次被騙最終人財兩空
·實拍:衆男子酒後強姦妙齡女 面對審訊互相推諉
·民警摧毀盜竊團伙 主職開出租“兼職”跨省大盜
·沈家聰:河西區律師隊伍不斷壯大 地位顯著提高
·8名未成年人穿着拖鞋去搶劫 稱方便脫鞋跑得快
·高三學生兩天持刀連搶5人 爲向母證明已獨立
離婚後同居 律師:一方死亡 另一方沒有繼承權
http://ms.enorth.com.cn 2011-05-06 13:07
  • 對方已起訴離婚我如何爭取最大利益
  • 請問離婚失業無房怎麼申請保障房
  • 抱養子女在離婚後能否把戶口遷走?
  • 我的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   中年夫婦離婚後又“破鏡重圓”,未領結婚證同居生活十餘年。後男方意外死亡,女方將男方法定繼承人女兒和老父告上法庭,要求將男方財產分出一半給她。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支持女方訴訟請求。

      馬卉、張強夫婦1998年離婚,後重歸於好,再度同居。一晃過了十餘年,一直沒再領結婚證。2009年9月中旬,張強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名下遺留兩套房產和一輛汽車,均是在與馬卉同居期間購買。按法律規定,張強的合法繼承人僅剩女兒張麗麗和父親張志遠。但馬卉認爲,房子和汽車有一半應該是她的,遂將張麗麗和張志遠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析產,確認其與張強同居期間的共有財產中有她一半份額。

      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當事人之間爭議焦點爲馬卉和張強生前是否同居關係。馬卉提供的居委會證明證實,雙方共同生活至2009年9月。馬卉還向法院提供了張強死後親友、單位同事隨禮及她本人操辦喪事的單據。根據以上證據,應認定馬卉和張強生前系同居關係。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應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馬卉對房子和汽車享有50%份額,其餘50%財產再作爲遺產予以分割。

      據擊水律師事務所賈芳律師介紹,本案中,馬卉與前夫在離婚後又繼續共同生活的情況屬於同居關係,在這種情況下,馬卉不享有“登記婚姻”的配偶所享有的繼承權。因此,其對於張強遺產沒有繼承權。然而,馬卉依然享有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文中除律師外涉案人系化名)

    稿源: 渤海早報  編輯: 杜雪瑩
    打印 
    關閉窗口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關於小狼|

    Copyright (C) 2000-201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