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因事業有成,追求享樂,有了外遇,逼迫我離婚。現有以下幾點想諮詢一下律師:
1.對方在外與小三搞婚外戀,我已掌握他們同進同出的證據,這能說明對方是過錯方嗎?
2.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我和小孩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另一套房子還在還貸中,如何分割?
謝謝!
尊敬XXl女士: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我感覺同進同出並不能證明對方有外遇,建議通過錄音的方式來,讓您老公承認有外遇最好。我本人建議您來所當面諮詢,我們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爲您保守祕密。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張風水律師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