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爲創下山東省德州市涉案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案的記錄,德州市財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王德才受賄案曾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近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被告人王德才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決定對其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王德才也曾潔身自愛,當初有人送來兩箱啤酒,他也會感到臉紅心跳。可是在“爲了讓兒子生活得好一點”的想法的驅動下,他從收小錢到摟大錢,直至獅子大張口明目張膽索賄,爲兒子撈取了千萬餘元的錢財……
曾經拒絕接受兩箱啤酒
王德才,1957年6月出生於濟南市,後舉家遷至德州市。
王德才的個人成長經歷很簡單而又一帆風順。他高中畢業後到農村僅過了一年半的知青生活,便於1976年年底被安排到德州地區財稅局(現德州市財政局)當辦事員,從此他一直在德州市財政局工作。自1988年2月份起,只有高中學歷的他,憑藉天資聰穎、勤奮好學、紮實肯幹、穩重低調,在政治上進步很快,歷任副科長、科長,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併兼任德州市預算外資金管理處主任、城市經營建設投資總公司總經理、市政府投融資管理中心主任、總經理(正處級)等職務,在被逮捕前系德州市財政局“二把手”、第十二屆德州市政協委員。
“客觀地講,在1990年以前,我對自己要求還是很嚴格的。”王德才在後來反思走向犯罪歧途的根源時這樣說,在沒有擔任副局長之前,他原則性強,堅持拒禮拒賄,有人上門送來兩箱啤酒他也會臉紅心跳,全部如數退回。
然而,隨着職位的提升和手中權力的變大,他沒有經受住社會上形形色色不良風氣的影響和衝擊,對原來深惡痛絕的請客送禮風氣開始由拒絕漸漸變爲認可。
“社會上好多人甚至是縣處級領導幹部都這樣,我又何必呢?別人能收,我也可以收。這是我走向犯罪的第一步!”王德才在歸案後的交代材料中曾這樣說,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他從過年過節收受一些單位個人送上門的禮品禮金髮端,由菸酒到現金,由幾百元、幾千元到上萬元、上百萬元,由被動受賄到主動索賄、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