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勇、劉冰本來跟黑社會沒關係,卻假冒房山“周老八”團伙的漏網人員,寄出2000封敲詐信勒索財物。昨天記者獲悉,儘管沒有一人匯款,但兩人的行爲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海淀法院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5年和4年6個月。
據悉,高勇、劉冰均爲河南安陽人,因爲嗜賭輸了不少錢,爲了賺點錢補上虧空,劉冰上網搜索到了北京市房山區“周老八”黑社會團伙的資料,決定假冒周老八團伙的在逃人員,通過郵寄敲詐勒索信勒索財物。此後,兩人首先拿出5000多元做投資,購買了5000張郵票和5000個信封,通過不法渠道買到了1張銀行卡,並篩選出一些收信人和地址。
信件全部製作完成後,由高勇乘長途汽車帶到北京後,見到郵筒就下車塞信,共計投遞了大約2000封信。在信裏,他們自稱周老八團伙的漏網人員,要求收信人向他們指定的賬戶匯款8000元,並要挾如果不給錢就殺害對方及其家人。
令他們沒想到的是,這些信寄出後,沒有一人給他們匯款。其中的一些人收到恐嚇信後,則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通過技術偵查手段,很快將劉冰抓獲。劉冰到案後,又協助警方抓獲了高勇。
庭審過程中,劉冰、高勇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沒有異議。
法院認爲,雖然接到信件的人沒有向他們匯款,但恐嚇信的陰影仍然給人們在心理上造成了影響,干擾了人們的正常生活。結合此案的社會危害性和具體情節來看,兩人對60餘人實施了敲詐勒索犯罪,犯罪數額累計達50餘萬元,數額巨大,應在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考慮到他們尚未獲得敲詐款,屬於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做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