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癡情”男子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並處罰款200元
“我把女同事給強姦了,我對不起她,我要自首!”前天晚上6時許,年輕男子韋某來到石獅寶蓋派出所投案,稱自己是個“強姦犯”。可當民警找到韋某口中的受害女同事一調查,卻發現此事是個騙局,韋某報假警是爲了讓民警抓他,好見上分手女友一面。
“自首”
酒後亂性強姦女同事
韋某今年20歲,廣西人,晉江龍湖鎮埔錦村一家服裝廠的員工。
他“自首”時交代:4月17日晚上10時許,他到廠外的超市買了六瓶啤酒帶回宿舍,一個人全部喝完,然後就打電話給19歲的女同事何某,約她出去吃夜宵。後來,他們走到工廠對面的一個小山坡坐着聊天時,他因酒勁發作一時性起,不顧何某的反抗把她給強姦了。這幾天來,他越想越覺得自己對不起何某,便決定報警自首。
隨後,石獅警方將韋某移交給龍湖派出所處理。當龍湖警方帶他去辨認作案現場時,韋某在山坡上轉悠了一大圈後,卻說天太黑了,認不清事發地點。
龍湖警方找到了韋某口中的受害者何某,但讓民警吃驚的是,何某稱自己並未遭到韋某強姦,韋某是她的前男友,兩人已分手多日了。
究竟這是怎麼一回事?
轉折
“受害者”否認被強姦
何某說,去年8月,她在上海一家料理店當服務員時,認識了該店廚師韋某,兩人談起戀愛。去年10月,兩人辭職回到韋某的老家住了一個多月,後來又一同到何某的四川老家過年。
春節過後,韋某的堂弟介紹他們到晉江龍湖的一家服裝廠上班。兩人一起過來後,由於廠裏設有夫妻房,他們就同居在一起。可上班沒幾天,韋某就嫌她老是晚回來,懷疑她跟別的男同事有染,經常跟她吵架並動手打她。韋某還嫌工資低,說要辭職帶她再去上海,但是她想安心工作就拒絕了。
4月14日,韋某辭職了,臨走前提出讓她一起走,再次被她拒絕了。當時,兩人發生爭吵,工廠保安看到後把韋某趕走了。
何某告訴民警,4月17日當晚,她根本沒和韋某去工廠對面的小山坡,更沒遭到他所謂的“強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