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南海網
引誘?強姦!
六旬老漢強姦78歲老太獲刑五年
貴州六旬老漢孟某(化名)在三亞做着收購廢品的營生,2010年一位78歲的老太太向他出售廢品時,他歹意頓起,強姦了老太太。隨後老太太逃脫並告知鄰居而報警,孟某隨即被抓。今年3月17日,三亞城郊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孟某獲刑5年,並賠償老太太人身損害賠償金三千餘元。
案件回放:78歲老太賣廢品時遇色狼
據悉,孟某是貴州冊亨縣人,居住在三亞一農場附近的廢品收購站,是廢品收購人員。2010年6月22日下午1點左右,78歲的老太太在自家向孟某出售廢品,不料孟某卻圖謀不軌,強行與老太太發生了性關係,並導致老太太下身大量出血。
當日,孟某見老太太流血情況後,將老太太鎖在屋內不讓其外出,而他則到藥店爲老太太買回了一盒雲南白藥,並讓老太太服用了3顆。直到當日下午7點,老太太才趁孟某開門之機衝出門外,向羣衆求救。孟某隨即被羣衆報警抓獲。
被告辯解:是老太太引誘我
2010年12月,三亞城郊檢察院向三亞城郊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孟某犯強姦罪。
法院在開庭審理此案時,孟某辯稱公訴機關指控的不是事實,他並未強姦老太太,而是老太太引誘他,老太太是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爲不構成強姦罪。
法院判決:判刑5年判賠三千餘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事發當日,老太太被孟某鎖在房中近6個小時,直至當日下午7點才衝出家門,跑到其一個鄰居處,告知鄰居其被強姦的事情。鄰居隨即報警,孟某被抓獲。同時,法院還查明,老太太並不認識孟某,且有證人證明老太太來三亞不久,與孟某無任何關係。
法院認爲孟某的辯解,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本案中,根據受害老太太的陳述及孟某的供述,證實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同時孟某還表示他不認識老太太。經相互印證,證實孟某強姦老太太的事實。爲此法院認爲孟某指控罪名成立。最終法院判孟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此外,經法院查明,老太太遭受此事後住院治療三天,花去醫療費2800餘元,救護車費用200元,由孟某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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