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彬瓊畫
自認爲因爲申請機動車駕照“直考”被拒絕,昆明鐵路工人姚勇東將昆明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以下簡稱“昆明車管所”)告上了法庭。姚勇東認爲,公民享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且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考駕照必須經過駕校,請求判令其行爲違法,並限期爲他辦理“直考”申請,准許他直接考駕照。昆明車管所在法庭上列舉了近年來的重大交通事故,並認爲市民考駕照要經過駕校培訓後才安全,並質疑原告是在作秀,自我炒作。昨天上午,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國內首例訴求“直考”官司,考駕照爲何必須經過駕校培訓纔有資格參加考試,成爲雙方爭議的焦點。
案件由來 想要直接考駕照被拒
3月15日,姚勇東開通了個人網頁,在網站簡介中,他自稱“鐵路打虎人”,重點關注涉及民生和消費者權益的不公平現象,永遠叫板潛規則。去年,姚勇東和朋友在廣福路某餐廳吃飯,結賬時被收取了3元錢的“消毒餐具使用費”。爲了3元錢,姚勇東將該餐廳告上法庭,經過了半年訴訟,姚勇東勝訴。如今,爲了申請“直考”,他又將昆明車管所告上法庭。
“憑什麼不能‘直考’?爲什麼非得要經過駕校培訓?”今年1月17日,姚勇東帶着自己的身份證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來到昆明車管所,申請考駕照。“我想直接考試,不經過駕校培訓,可以嗎?”這是姚勇東在昆明車管所辦證大廳窗口與工作人員的對話。然而,姚勇東被告知,必須出具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培訓記錄,否則,不予受理辦證。“能不能考過是我的事,但不讓我報名就是他們的錯。”從國內一些省市開始試點駕照“直考”起,姚勇東就一直在關注“直考”,他認爲,既然自己的申請完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已提供身份證和體檢報告,也沒有法律法規的禁止性情形,符合申請條件,應當給予辦理。
姚勇東認爲,現在駕校培訓費動輒就是數千元,而考試又必須經過駕校,“裏面是否有巨大的利益?”從消毒餐具使用費到駕校培訓費,在姚勇東看來,都是這些行業的潛規則,一定有見不得光的陰暗面,一切潛規則都是紙老虎!1月18日,姚勇東以“公安交通管理行政不作爲”爲由,將昆明車管所告上了法庭。
被告聲音 姚勇東是在作秀
昨天庭審時,姚勇東和被告車管所雙方都沒有聘請律師,都是自己答辯。兩個小時的庭審時間裏,姚勇東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是:“有!都有!我有意見!”他認爲,他對現行的“駕考制度”有意見,坐在原告席上的姚勇東神情自若,應付自如,言談舉止間都充滿了自信。
進入答辯時,昆明車管所質疑姚勇東的行爲就是在作秀,是在自我炒作。對此,姚勇東說:“首先,我是爲了自己的利益,希望能得到公平,然後想改變規定,讓能夠自學考試的人受益。”
法庭上,面對外界的質疑,姚勇東也根本不在意,他認爲,如果什麼都不去做,就不會有人對自己說三道四,“我希望大家能多一些‘行動’,少一些‘觀望’。”姚勇東表示,如果對社會有益,他就願意“炒作”。
爭議焦點 考駕照爲何要到駕校培訓
在庭審中,車管所首先對起訴原因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爲,因爲姚勇東當天並沒有提交申請表格,其行爲只能算是諮詢,而不是申請。代表車管所出庭的相關負責人在庭上表示,考駕照的申請表在互聯網、昆明車管所便民服務點和駕校都可以索取,只有填交了申請表,才能算是申請,同時,姚勇東提交的體檢報告,也不符合申請駕照的表格規範。“沒有進行申請,何來不受理?”由於當天窗口民警進行了口頭答覆,嶽維傳認爲,姚勇東以“公安交通管理行政不作爲”的訴訟,根本不成立。
是對於答覆存有意見,還是對相關部門的立法有意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車管所表示,初次申請駕照必須經過駕校培訓。引證《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申請小型汽車(C1)的,人均實際道路訓練里程不得少於1800公里……對實際道路駕駛訓練里程達不到前款規定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考試。”但姚勇東卻認爲,昆明車管所引證的只是雲南省地方性法規,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更高,公安部對公民申領駕駛證只規定了身體和年齡兩個條件,並未要求必須經過駕校培訓。
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確因沒有駕校的培訓記錄,是否能直接申請“直考”或“申領駕證”?在庭審中,車管所引證了多部法律法規,雖然個別省份已經開始駕照“直考”,但云南省並沒有執行這項規定,姚勇東所提出的要求,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而且不參加正規培訓,確實無法確保交通安全,也是不現實的。
姚勇東反駁稱:爲什麼剝奪自己作爲中國公民參加駕照考試的權利?國內其他地區可以直考駕照,昆明爲什麼就不行?從舉證到答辯,姚勇東對昆明車管所提出的觀點都表示有意見。
旁聽市民 直接考駕照會更靈活
“如果姚勇東勝訴,昆明市全部駕校將面臨一次‘洗牌’。”在旁聽席的昆明雄霸汽車駕駛培訓集團董事長楊金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目前,昆明市駕考一定要通過駕校培訓,建立學員學冊的培訓記錄,同時,進行實際操作練習達到一定水平後,才能進行考試,“如果能自主選擇,既可以自學後參加考試,也可到駕校培訓後再考,學習的機動性、靈活性會更大些。”
楊金林表示,自己主張“直考”,是因爲學員可以採用學時訓練,不限制學員非要選擇某一所駕校,這樣一些駕校可能會面臨淘汰,通過“直考”,就能對整個市場進行調控、整治,有利於市場規範。
此案將擇日宣判。(李榮雷小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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