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1年1月購買天津市河北區華泰園房屋,房屋有煤氣設施,過戶後發現未通煤氣(因開發商原因小區3、4、5、6均未通煤氣),購買時房主及中介謊稱有煤氣,故想諮詢:中介是否沒履行覈查房屋基礎設施的義務?房主是否存在欺詐行爲?房屋評估公司是否存在過錯?我如何解決此問題?
望回覆,謝謝!
尊敬的月光網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所提的未通煤氣事宜,要看當初您和房主及中介三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就通煤氣是怎麼約定的?另外,如果您能提供證據證明房主
及中介曾答應您房屋可通煤氣,您可與房主和中介協商解決此事,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所 程新霞律師
201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