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changhong7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繼承法》之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如果沒有立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繼承。就您的問題,《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因此,如果您的姥姥沒有立遺囑,則您的舅舅的女兒可以代爲繼承,繼承其父親有權繼承的份額。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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