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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幫幫我
提問時間:
2011-01-2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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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被人污衊導致和男友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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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和男朋友很好,有個男的和我住的地方很近,我男友看我來,就去找他玩會,他們以前就認識,最近我發現男友不對勁,我再三盤問他才說,那個男的說我這個說我那個,我的很難聽,我想起訴他,還我清白,我想問問 他這樣算污衊罪麼?我可以對他起訴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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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民事訴訟
回覆時間:
2011-01-25 21:54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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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幫幫我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如果那個男人的行爲構成上述要件,因誹謗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故你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謝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育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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