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有個車撞了人,後來和被撞的人一起去保險公司理賠,按照保險公司的算法,總共需要賠償誤工費1萬,陪護費1萬,被撞的人很不滿意。 近日我收到法院起訴書,起訴書寫的,要求誤工費2萬,陪護費2萬。 就算按照這個標準計算,我的商業保險也足夠賠償他了。 我想問一下:1 這個賠償標準,因爲我不懂怎麼計算,我拿不出反駁的意見,法院會依法斷定麼?還是按照他開具的“誤工證明”來計算? 2 如果官司判定我應該按照誤工費2萬,陪護費2萬賠償當事人,拿到法院判決書以後,保險公司會賠我4萬?還是按照之前他們計算的總共2萬賠償? 3 我是不是不能接受法院的調節,必須法院判決的官司保險公司才能給賠付? 謝謝!
尊敬的無奈保險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1、 如你在訴訟中就對方提出的訴求消極答辯,則有可能引起對您不利的訴訟後果;如果對方可以證明因人身損害而導致的經濟損失,則一般法院會參照受害人直接的實際損失判定誤工費賠償數額。
2、 保險公司將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你進行理賠。
3、 你可以與保險公司就此事進行溝通,但一般情況下商業保險會按照判決的數額作爲向你理賠的基數。
謝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育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