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化名)通過網絡認識了巴基斯坦男子裏澤(化名)。3年後,二人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共面不足五次,後丈夫便失去聯繫。二人婚後有一子,現在正上幼兒園,花費較大,無奈張蘭將裏澤起訴至房山法院要求離婚,並要求其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直至孩子成年。
昨天上午,房山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裏澤由於身處巴基斯坦並未出庭,也未委託代理人。張蘭的訴訟請求則很直接,與被告離婚,並由自己撫養兒子,同時被告承擔孩子直到成年的撫養費。
張蘭稱,2003年11月,自己正處於感情的低谷期,在難過之餘上網聊天打發時間。而就在此時,她與巴基斯坦籍的一名男子在網上相識。兩人在網上聊天,一來二去便從朋友變爲了戀人。最終在2006年5月8日,名叫裏澤的巴基斯坦籍男子來到北京,與張蘭完婚。本以爲自己從此就可以過上幸福生活的張蘭,卻在一週後不得不與丈夫裏澤分開。張蘭稱,裏澤回國後,自己曾到巴基斯坦探視丈夫兩次,丈夫也曾兩次來京與自己相聚,其中一次是爲探視已經10個月的兒子。
對於張蘭而言,從結婚至今的短暫婚姻關係中,雙方沒有共同的生活,婚後也基本沒有感情交流。在張蘭發現懷孕後,便開始與裏澤商談離婚問題,但對方態度反覆,不肯配合辦理離婚手續,在沒能離婚的情況下,兒子不得不出生,但此後,丈夫只是象徵性地給付了一點撫養費用。在雙方感情完全破裂後,張蘭多次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商談離婚問題,但因被告原因,至今未能辦理離婚手續。
據瞭解,張蘭曾經結過婚,但因張蘭長期在國外出差,導致雙方離婚,後在網上認識了裏澤,裏澤在銀行工作,該銀行在中國有業務,然而倆人婚後見面次數很少,在張蘭向裏澤提出共同撫養孩子的要求後,裏澤更是換了手機號,換了工作,神祕消失。庭後,張蘭說,現在自己一人撫養孩子很吃力,孩子又常生病,根據巴基斯坦的法律,裏澤是可以再婚的,而自己必須離婚後才能再結婚。
日前,這起已經持續了近一年的官司終於迎來了判決。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被告支付孩子每個月1000元的撫養費,直至其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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