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在律師的調解下和對方簽訂了賠償協議,還沒有開始執行。現在感覺到協議不公平,想反悔,該怎麼做那?或者說我可不可以直接在起訴那?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是您已經達成了和解協議的話,只有在該協議顯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時您可以起訴,否則,您應該對該協議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