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韓英傑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結合您的敘述,您的問題屬於您與房屋開發企業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如果在房屋質量保修期限之內(屋面防水工程、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爲5年)您可以先行與開發企業即開發商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訴訟,應當以開發商爲被告。具體的訴訟程序應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如對相應的訴訟程序及相關法律不是很熟悉,建議請律師幫助代理爲宜。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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