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信吃人腦治癲癇男子4小時連害兩小孩一審獲死
李銘忠夫婦不敢相信兒子會死得那麼慘,不僅顱骨被砸開,竟然連腦漿也被人吃掉,而殺人者竟是同村一名27歲的小夥,殺人原因僅是因爲他聽說吃人腦可治療癲癇。
案發:4小時兩小孩遭毒手
2010年1月23日,保山市隆陽區板橋鎮妻賢村的陳偉龍老人和老伴帶着3歲的孫女小玲(化名)玩耍,但纔沒看到孫女10餘分鐘,就找不到孫女的蹤影了,3個多小時後,在另一村民的指引下,在一個廁所的角落裏發現已經死亡的小玲。
與陳偉龍同樣遭遇的是李銘忠夫婦,當日下午7時許,聽人議論在隔壁村的麥田裏發現一個小孩的屍體,李銘忠匆忙趕過去,儘管屍身血跡斑斑,頭皮也被拔得面目全非,但他還是一眼就認出那正是自己10歲的兒子小成(化名)。
短短數小時就有兩名小孩遭毒手,村民們萬分驚恐。與此同時,警方接報趕來,一位村民反映,案發當晚7時許,一位約30歲的瘦高男人騎在一名男孩身上,在剝小孩的頭皮,進一步調查後,警方將嫌疑人鎖定爲妻賢村男子王朝旭。次日,王朝旭在家裏被擒。
案由:聽信吃人腦可治癲癇
王朝旭很快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7歲的他高中文化,患癲癇病七八年。2010年1月20日,他偶然聽說吃人腦可治癲癇,於是信以爲真。
2010年1月23日,王朝旭準備到村中赴婚宴,在路上看到獨自玩耍的小玲,遂快步走到小玲背後,掐住她的脖子,直至其不能動彈,因當時身上沒有工具,王朝旭便將小玲的屍體放在附近一個廁所內,回家拿了刮鬍刀,回到廁所時,發現有人走進廁所,於是繞路去吃婚宴了。
吃完婚宴已是下午6時許,聽說小玲的屍體被人發現,於是混到人羣中靜待救護車到來。此時,王朝旭一轉眼,瞧見在路邊放鞭炮的10歲男孩小成和小德,於是又動了殺人取腦的念頭。
於是,他以買冰棒爲由,將小德支走,以捉鳥爲名,將小成騙至板橋鎮郭裏村一麥田裏,見四周無人,王朝旭解下自己的褲子,一把套在小成脖子上,見小成沒有呼吸後,他掏出刮鬍刀,將小成頭皮割開,用石塊將顱骨砸開,取出腦組織到西側水溝清洗後吃起來。
吃到一半,他劇烈地嘔吐起來,於是扔下吃剩的腦組織,逃離現場,來到另一村民家裏,若無其事地聊了會兒天后,回到家中。
宣判:故意殺人一審獲死
2010年6月28日,保山市中院開庭審理本案,檢方指控王朝旭手段殘忍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兩名受害人家屬分別提出43萬餘元和16萬元的賠償請求。庭上,王朝旭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案發前因連續發病,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識才作案,無賠償能力。其辯護人認爲,王朝旭犯罪動機不明,是愚昧行爲,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
案發後,保山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鑑定所以及昆明醫學院鑑定意見書均表明,王朝旭癲癇病爲間歇性、發作性疾病,有六七年時間,作案當日,癲癇病並非發作期內,精神狀態正常,作案時意識清晰,未在精神病症狀的影響下作案。
2010年9月14日,保山市中院一審判決王朝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朝旭不服判決,上述至省高院,近日,省高院在保山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最終結果,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