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wenjia1992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如果您的相鄰權被侵犯,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關於“採取欺騙的手段以底商取得了工商登記”的問題,建議您向工商部門投訴,能否認定還需要相關證據支持.
法律沒有關於房屋租金的強制性規定,租賃雙方協商一至即可.所以,超過正常標準的租金不能作爲您的索賠依據.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 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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