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我開車去外地親戚家,在當地車的後保險槓被撞了,肇事者跑了。回到天津,詢問修理廠保險公司,說這個損傷找不到肇事者,得自己負責一部分費用。我上的是全險,不及免賠什麼的也都有,爲什麼還要自己賠一些錢呢?
尊敬的網友:
根據《車輛損失險》第十二條的規定:"發生保險事故時,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且確實無法找到第三者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也就是說,對於這種案件,第三者逃逸的,保險公司賠付70%,可以免賠30%。雖然您買了基本險、不計免賠險,但是保險公司只賠70%,你自己負責30%。因爲責任是肇事者!肇事者找不到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只做“人情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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