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治妥協的基本規律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政治妥協在人類政治史上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政治離不開妥協;但是政治不全是妥協,妥協是有條件的,妥協是講技巧的,妥協也是有底線的,政治是妥協與原則相平衡的藝術。
1、妥協是有前提的
並非所有的政治都是妥協,妥協也並非隨時隨地都可以發生的,所有的政治妥協都是有前提的。首先,妥協是在有分歧和衝突的前提下纔可能出現。如果不存在利益分歧,全體意見一致,那麼誰向誰妥協呢?就無所謂妥協不妥協了,妥協就沒有發生和存在的可能了。當然,通過妥協倒有可能產生全體一致,但那是妥協的最好結局[⑧]。其次,分歧和衝突的各方能夠認識到溝通和妥協的必要性。不論各方分歧大小,如果他們完全不尊重其他各方的存在、利益和主張,認識不到妥協的必要性,那麼妥協也是不可能發生的。也就是說,分歧各方至少能夠願意坐下來通過溝通談判解決問題,纔有妥協的可能性。最後,在現代民主政治條件下,一國之內的政治妥協多發生在立法和治理過程中而非選舉過程中。這是因為,在選舉過程中,人們更願意看到前後一致、講求原則的候選人,而在治理和立法過程中,如果不照顧各方利益達到妥協,就難以實現有效治理[⑨]。
2、妥協要使各方互利共贏
欲使妥協能夠產生良好和持久的結果,那麼妥協一定要保障各方互利共贏。在利益發生分歧和衝突的時候,各方應該傾聽其他方面的訴求,看到他人的利益和關注所在,分析各方分歧和衝突的原因,然後在充分理解和尊重的基礎上達到妥協。如果各方堅持認為自己的利益是至高無上的,他人的利益是無關緊要的,只想自己滿意,不管他人死活,那麼妥協就不會達成,最終的結果可能或者是一事無成,或者是魚死網破、兩敗俱傷。只想著讓別人做犧牲而自己坐收漁利,那任何妥協都不可能達成;只想著犧牲自己去成全別人,那就對內無法交待,也就不叫妥協了。所以,妥協的達成,一定是在充分理性認識的基礎之上,為了達到更高的目標,所有各方必須要願意有所付出和犧牲,所有各方都要有所收獲[⑩]。
3、妥協是講技巧的
在需要妥協的時候進行必要的妥協是一種務實的態度,也是一種負責任的美德。但是政治妥協畢竟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因此尋求政治妥協必須掌握必要的技巧。在涉及政治分歧的討論和談判中,政治家必須明確分析和判斷自己和對方的要求和利益所在,調整自己的立場,逐步做出妥協。談判中的政治家不能一開始就給人一種隨時准備妥協、並且妥協沒有底線的印象,如果這樣的話,自己的利益就不會得到尊重和保障[11]。因為這樣做就會使自己和自己相信的原則處於劣勢,而且會減少達成可持續妥協的機會。聰明的政治家必須首先強調自己一方利益和要求的正當性,使對方尊重自己的意見和要求,然後擺出各方的差異並逐步尋找消除差異的方法。相互妥協可能要經過很多輪的討價還價,以及討論說理,纔能使各方逐步接受。所以,理性的妥協不是一味地簡單妥協,而是充滿技巧的政治藝術。
4.妥協是有原則和底線的
雖然有時候政治妥協是必要的,但是任何妥協都不是為了妥協而妥協,都是在不妥協就沒有出路的情況下纔發生的,因而任何政治妥協都是有原則和底線的。一方面,並非所有的政治分歧和衝突都是可以訴諸妥協來解決的,也就是說有些政治問題是不應該通過妥協來處理的,如國家主權問題、涉及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重大核心利益問題、侵略戰爭等。比如,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初期希特勒法西斯的侵略行徑,不僅在道義上不可妥協,而且在事實上妥協也不可能取得任何效果。英法等歐洲國家對於其擴張行為的妥協和綏靖,不僅不能使他見好就收、適可而止,反而進一步助長了他的侵略氣焰,最終給世界各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另一方面,所有的政治妥協必須適度。不能為了解決問題沒有原則地一味退讓,失去了起碼的底線。從政治妥協的根本目的來說,妥協是不犧牲核心利益的適度讓步,如果超越了這個界限,政治妥協就變成了屈服和投降[12]。
(此文已發表於《學術前沿》2014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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