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小區門口丟失一個包,裏面有現金五千多及各種證件,被兩個過路男子拾到(監控看到的),兩男子撿到包後慌忙而逃。包裏有我的身份證及其聯繫方式,但是他兩人並沒有歸還之意,報警之後,警察說不歸他們管,一再推脫,請問張律師:警察這種事情該不該管,我應該怎麼做?
尊敬的郭先生:
您好,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警察不管,您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東昇律師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