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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腿也殘我是一建四分公司的職工,於2013年12月9日早7點左右,在上班途中因對方車道遠光燈照射摔傷至左腿粉碎性骨折,當即通知單位,並被120送南開醫院急診,後經手術治療1個個多月出院。在此期間醫院配合單位積極準備了材料申報工傷,交通隊也出具了事故證明,我以爲單位也已經申報上去。巧的是出事前單位正爲我辦理退休手續,2014年3月退休正式批准不久,單位即通知我,公司領導不同意申報工傷,這太不公平了,他們是一腳踢了。我是上班途中發生的交通意外,無疑是應該申報工傷的,現在我是退休身份勞動局已經不受理個人申報,而我今年4月還要進行2次手術,拆鋼板。
我是單身離異,家裏就一80歲的母親,右腿原本有殘疾,現了,根本無力自己維權奔跑解決自己有理的事情,現求助律師給予幫助。
另外,2006年公司號召職工集資,我出了6萬,現在仍以沒錢爲由據不返還,我的手術費是全額墊付,都是借的。因爲還要後續手術急需用錢,找了多次公司也沒結果。懇求律師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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