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廠子用的假名字,我曾找醫院改過來但被拒絕隨後廠子就知道。直至出院病例都是假名字還沒給我。但我有複印件和他的錄音爲證。再找他改他說那是跟場子的事。明知道騙保卻還爲他提供條件是否該擔刑事處罰?謝謝律師他們這麼欺負人不該有處罰嗎?
尊敬的李國春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您所述情況確實屬於違反了《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診療監督管理辦法》,您可以將附上相應證據的舉報材料,向醫院所在區的醫保誠信督察管理機構舉報。
附上《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診療監督管理辦法》全文的網址鏈接,供您參考: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bgtwj/201007/t20100713_121247.htm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楊潔律師
2015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