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阮某某、姚某某被警方押解回成都(照片由警方提供)
2011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阮某某(福建籍)、姚某某(四川籍)夫妻夥同他人,以阮某某出資提供銀行個人資產佐證,在成都中國銀行分行申請辦理高額度的白金信用卡120餘張,通過POS機刷卡套現方式套取現金用以揮霍,並將資金轉移它地。截止2013年10月,惡意透支累計拖欠金額達2200多萬元,且上述欠款均已逾期三個月以上,經銀行多次催收拒不歸還。阮、姚兩犯罪嫌疑人分別於2013年6月15日和22日,逃往馬來西亞藏匿。
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以阮某某等人涉嫌信用卡詐騙立案偵查後,運用警務信息平臺持續開展對潛逃案犯活動軌跡和資產劃轉追蹤調查。“獵狐2014”緝捕境外經濟犯罪逃犯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辦案單位在四川省和成都市公安經偵部門的直接指揮下,通過採取多種偵查措施,確定了該兩名逃犯在馬來西亞檳城藏匿居住的具體信息。公安部“獵狐行動辦”迅速啓動國際警務協作機制,率領省、市經偵民警組成的境外緝捕組趕赴馬來西亞,聯合馬來西亞警方開展抓獲行動,於12月23日晚上,在逃犯的居所將其二人成功緝捕,並於27日順利押解回成都。
截至目前,在“獵狐2014”專項行動中,全省公安機關已成功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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