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韓月順網友: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 針對房屋質量問題,您可以採取如下方式進行維權:
1.1 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據此,若房屋質量不合格的,您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
1.2 解除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1.2.1 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覈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據此,房屋交付使用後,若您發現房屋主體質量有問題的,可以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主體結構質量經複驗屬於不合格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1.2.2 若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 針對物業公司擅自進入房屋就房屋進行維修事宜,您可採取的維權途徑: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您的描述,物業公司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進入您的房屋並修復瑕疵的,侵犯了您的財產權益。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您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恢復原狀,並要求物業公司賠償由此給您造成的損失。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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