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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孟女士 提問時間: 2014-12-01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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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第一個採暖季,暖氣漏水泡了新裝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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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新房第一個採暖季,暖氣在打壓試水三天後,暖氣螺絲處漏水導致房屋被泡,暖氣三通閥門是裂的,但是沒有發現漏水,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新裝修的房屋地板,門都受到損壞,與開發商多次交涉,過去一個多月了,開發商只是同意維修,但是不予賠償。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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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楊潔 回覆時間:2014-12-05 11:07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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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孟姓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通常開發商在交付房屋同時,會給業主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保證書裏對供暖系統的保修期和保修範圍會有明確約定。按照您描述的這種情況,開發商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承諾,承擔保修責任。但保修只是對發生質量問題的供熱系統、設備進行修理、修復,如果業主因漏水還遭受了其他財產損失,比如房屋裝修受損、傢俱家電浸泡受損等,業主還可以侵權爲由,要求開發商對上述財產損失予以賠償。雙方協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賠償之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楊潔律師
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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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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