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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李紅軍 提問時間: 2014-11-27 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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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物業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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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家住在津南區小站鎮怡澤軒小區,入住今年是第二年,2014年11月10日暖氣試水,因跑風質量問題漏水,把地板泡了,天山物業修了兩次,現在還在滲水,地板泡了至今沒有說法,去找物業,物業讓等信,問時間,物業定不下來。事情到現在已半個多月,泡的地板扔滿地,接頭仍在滲水,我想起訴物業,如何走程序,費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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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張文達 回覆時間:2014-12-05 11:23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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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紅軍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需要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您需要準備好原告的主體資格信息、被告主體資格信息、書面起訴狀,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費用通常按您主張的標的額大小,按比例計算,具體多少,以法院收費爲準。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張文達律師
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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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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